【违法违规曝光】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对违反“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企业开具罚单

2024/06/24 拉链袋


  近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对一家涉及嫌疑违反法律排放污染物、违反环评制度、违法贮存固态废料、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企业开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在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描述,经白城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发现该企业实施了以下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在生产过程产生的危废:机油格、吸附棉、漆渣等,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1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