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1号)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方案等,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单独招生计划90(含运动专长计划20),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含运动专长计划10)。
注: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报考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4cm。体重=【身高(cm)-110】×0.9至【身高(cm)-110】×1.1。五官端正,身材均匀,肤色好,身体部位无明显伤疤、斑点及色素沉淀,无纹身、胎记;无狐臭;无明显“O”型腿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口齿清晰,牙齿排列整齐,说话、微笑时无嘴型不对称;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慢性病史、遗传病史及犯罪记录。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健美操、啦啦操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5年2月1日前)。运动专长考生须在2025年2月16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以备我校审核报名资格。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1.网上报名:2025年2月18日-2月21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及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报考只招收运动专长专业的考生一定要符合运动专长报名条件。
2.网上缴费:2025年2月22日15点-2月24日15点,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组织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58号)文件规定执行。免试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
考生成功报名后,在考试前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中查看或直接打印准考证。
专业技能测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各类别专业技能测试时间考点为准
1.单独招生(空中乘务专业):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考试包括文化素质成绩20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最重要的包含形体展示、英语自我介绍、才艺展示等,其中形体展示部分160分,素质测试40分。
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是指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综合评价招生(空中乘务专业):采取“综合素养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来进行。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养评价成绩(100分)和素质测试成绩(200分)构成,总分300分。其中,综合素养评价由有关专家和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依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养评价信息,对考生做综合素质评价并赋分;素质测试考核标准、考试方式和内容与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相同,包括形体展示部分160分,素质测试40分。
3.运动专长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总分200分。
4.我校将于考试前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各招生专业的素质测试说明。测试说明包含各专业类的测试原则、测试内容及要求、测试形式及成绩比例构成、测试样题等。
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单独招生录取:划定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线上同分考生,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划定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线上同分考生,按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运动专长考生单独划线.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剩余计划调剂使用。
6.缺考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特别说明:凡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考生在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签定《诚信承诺书》,确认知晓此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收费。退费依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清退。
高职单招与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均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1.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立即进入录取院校对应专业学习。
2.免试考生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须在2025年2月16日前将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复印件材料1式2份邮寄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1.复核范围:仅限是否为本人答卷以及得分有无漏判、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复核时间: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3.复核程序及规定: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联系方式,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盖章后,由考生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邮箱:,电线.由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做复核,并通知考生复核结果。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
第二十七条 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照法律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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